2024届夏季博士毕业生: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认真填写表格(文中已高亮),请班长收齐后于3月29日前工作时间送交教学办(智能北楼108)。过时不交,将会影响后续的毕业流程,请务必按时认真填写并提交。有疑问可咨询:022-23505863。
《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附件 2)
1. 《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指导意见》(南发字〔2023〕171 号),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细则为准。2. 申请人还需提供《成果汇总表》(附件 2)所列成果原件、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论文录用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3. 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要求 SCI、SSCI、EI 成果的,博士生请于 3 月 11 日-3 月 22 日按照图书馆指引进行成果认证(https://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各单位于 3 月 26日-3 月 29 日统一安排人员前往相应校区图书馆领取纸质认证报告,领取地点:八里台校区逸夫馆 107,23509050;津南校区图书馆 209,85358050。4. 未达学位授予要求、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成果要求填写本表;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已毕业仅申请学位者,需填写本表作为申请学位重要材料。
如申请破格还需提交《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 6,pdf 版),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 3)
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