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级专硕同学:
期末考试即将到来,研究生院发送了教学评价的通知,我已经转给大家。请认真做好本学期课程评教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请大家于2022年1月8日前将评价结果的电子版交给班长汇总。
具体通知如下:
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通知
学生评教是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为了解课程教学的实际状况,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动课程建设与改革,本学期将继续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教学评价范围是各专业学院(中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原则上除了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和实验课之外的讲授课程都应该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式
本次教学评价采取电子版调查问卷(附件2,Word版本和Excel版本均可)或纸质版的形式进行,投放对象为相关课程的选课学生。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在问卷填写过程中督促学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任课教师做出中肯的评价,保证问卷结果能够反映课堂的真实教学效果。
三、评价反馈
本学期开课并结课(完成课程考核)的学院,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本学期课程评价工作。
各学院根据自身期末考试安排做好课程评价工作。课程评价结果填入《专业学位教学评价反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本次课程评价的调查问卷需在各学院存档备查,档案保存至少5年,并作为后期研究生学位评估支撑材料。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教学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