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即将到来,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考核与成绩录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方式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程的考核须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可以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公共课考试一般在全校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笔试方式。专业课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要求确定。各培养单位应预先合理安排课程考核,并严格实施。
2.命题要求
各门课程的考核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生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注意考察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时应明确各部分试题的分数。试题的内容、文字、图表、应仔细核对,作到试题准确无误。
3.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研究生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或描述性打分。百分制打分 60 分为合格。描述性打分分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表示考评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考核应结合上课考勤、课程作业、期末考核等综合评定,考试成绩合格,即获得相应学分。
4.考试时间
本学期考试周为2021年6月21日至7月4日。
第一外国语(英语)和政治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由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安排。
5.成绩录入
研究生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的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师登录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本学期考试成绩应于考试周结束后两周内,最晚不能超过下学期开学后两周。
研究生考试试卷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具体保存要求按各学院的具体规定,一般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6.材料报送
●考试情况报送:各学院应详细统计本学期所有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考试情况,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线上线下、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平台)、考试人数等信息填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6月18日前发送邮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成绩录入情况报送:为促进课程成绩的及时录入,请各学院将成绩录入情况填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发送邮件(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附件: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统计表》
2.《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