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有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博士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博士生:

拟于本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登记,请于10月13日前提交下列标蓝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院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ijxb@nankai.edu.cn,纸质版送到教学办公室(智能北楼108)。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学位申请。办理仅毕业手续满2年后的博士生,如拟申请学位,应重新修改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再次提交申请,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审后方可答辩。


1.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申请人账户设置。并应提交下述材料,

2.《我校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2)。

3.《我校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3)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

核心期刊目录见《我校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须标明拟发表日期或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4.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只需电子版)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8),以“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5.《我校研究生申请进行毕业(学位申请)流程意见表》附件10)。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6.有科研成果发表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的博士生需提交《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1)。请于105前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7.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我校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2)及结业证书。表格一份留存研究生院备查,一份进入个人档案。博士生顺利毕业后,须持结业证书至学院换领毕业证书。

    8.《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4)(只需电子版)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所有作为毕业要求中的学术文章,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须标注“我校”;

2.至多有一篇学术文章可以是已接受(接收函要求见下方)、未发表的状态;

3.接收函必须由刊物编辑部出具并盖章,同时注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如境外刊物只有email形式的接收函,须标注说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同时由导师出具说明;

4.已在境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需提交由导师签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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