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8]04号关于申报2018年我校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年我校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启动,现将有关申报、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兴趣驱动,缜密遴选,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严格管理,旨在育人。

二、项目类型

(一)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国创”);

(二) 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市创”);

(三)我校第十六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简称“百项”)。

1.学校资助项目:经过申报、评审,批准立项由学校资助经费的项目。

2.学院资助项目:没有入选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学院可以根据学校评审结果,结

合本单位的情况,资助部分项目,纳入“百项”项目。

3.教师资助项目:没有入选学校或学院立项资助的项目,如果指导教师同意资助,亦可以立项,要求担任这类项目的指导教师必须有科研经费支持,纳入“百项”项目。

4.自筹经费项目:没有入选学校、学院和教师资助的项目,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自筹到经费,或者不需要花费太多,经申请者同意,亦可立项,纳入“百项”项目。

  三、项目申报

1.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国创”,另一类是“市创、百项”。学生可选择申报“国创”、“市创、百项”项目。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是我校全日制本科2016级学生,2015、2017级的学生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但不能超过二分之一;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基本技能、学有余力和时间保障;

    (4)每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已经参与在研项目的学生,如果想参加新项目,必须从原来的项目中退出后,才能参与申报。

3.团队组成:团队人数3—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确因项目需要,可以邀请兄弟院校学生参与,仅限一人。

4.执行时限:“国创”项目执行时限为一年或两年;“市创”、“百项”项目执行时限为一年。

5.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项目组一个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确系项目需要,也可以另外请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由项目组自己联系。对于跨学科的项目,需要专业不相近的老师指导,可以有2名指导教师。

6.选题:项目由申请人可以独立选题,亦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选题要求如下:

(1)项目尽可能贴近专业学习或兴趣特长。可以是理论研究、实验探索、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选题需要进行必要的查新,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项目切忌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申请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五、资助额度

“国创”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1-3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市创”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0.8—1.2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资助额度为0.3—0.4万元/项;

“百项”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0.6—1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资助额度为0.2—0.3万元/项。

六、项目评审、遴选和立项

1.评审:根据项目学科属性,由学院组织项目所属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答辩模式,由申请者介绍项目(含PPT演示)、回答问题、专家评议等环节。学院综合项目评审情况,将所有申报项目(“国创”、“市创/百项”)混合统一排序,并把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 遴选:教务处根据学生申报的项目类型、学院推荐项目排序,结合教育部、天津市教委下达立项指标进行分类遴选。首先遴选出“国创”拟立项项目,其余项目(含申报“国创”项目没有入选的项目)按排序确定“市创”或“百项”拟立项项目。

4.公示:对拟入选项目公示一周,有异议者请向教务处反应。申报人对拟立项项目类别调整、经费资助额度改变是否同意,不同意的可提出放弃。

5.立项: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公告立项项目。

七、注意事项

1.学院务必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选,严格报告、答辩、评议程序,客观公正排列项目顺序,评审专家不能少于5位,应具备高级职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

2.学院根据下面的日程安排,确定本学院的申报、评审安排等,通知本院学生。并将评审的时间、地点于评审前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督评。

3.评选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八、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申    报

说明会

2018年1月3日下午4:00(八里台校区二主楼B103)

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2018年1月2日下午4:00(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5C122)

学    生

申    请

2017年12月19日—2018年3月11日

选题、查新、论证、撰写《我校本科生创新性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交所在学院。

学    院

评    审

2018年3月11日—22日

学院接受申报,资格审查、材料汇总、项目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学     院

上     报

2018年3月23日—3月24日

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性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一份。《我校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2018年申报项目汇总表》。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津南校区送至西业务楼205办公室,八里台校区送到老办公楼211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sjk@nankai.edu.cn

项目遴选

2018年3月下旬

根据立项指标和学院排序,分别遴选“国创”、“市创”、“百项”拟立项项目

校内公示及立项协商

2018年4月初

拟入选项目将在教务处网页公示。就项目资助和立项项目类别,征求学院、项目组的意见

立    项

公    布

2018年4月中旬

发布立项项目通知,布置立项项目撰写《我校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实施计划书》。

 

  1. 联系人:刘文                

    电话:85358541           E-mailsjk@nankai.edu.cn

     

     

    附件:《我校本科创新科研计划2018年申请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下载附件: 16619关于申报2018年我校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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