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南开“双一流”建设,推动我校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将组织2018年度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选拔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4、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 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1)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选拔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留学期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4、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1)。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选拔
1、 符合申请人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并准备申请人材料(见附件3 《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2、 学院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集中评审,从申请人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评审材料和推荐结果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推荐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报名单,按照专业、学院、接受学校等方面进行材料整理,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专家小组审议。
经专家审议,确定我校推荐人名单。被推荐申请人于2018年3月20日-- 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所有电子申请材料。
(三)基金委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公布。
五、报送材料时间:
3月13日前,报送:
1、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汇总表(附件4)
3、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附件3)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lq@nankai.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本科生国际交流科。
3月28日前,报送: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两个表格需由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经学生本人签字、学院填写针对性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送教务处本科生国际交流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青;电话:022-85358492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4;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11。
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生公派项目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个人 |
2018年3月5日前 | 学生联系国外学校 | 学院、学生 |
2018年3月5日-3月6日 |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学生 |
2018年3月6日-3月13日 |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汇总表》,将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 学院 |
2018年3月14日-3月20日 | 教务处汇总各院学生材料并进行复核 | 教务处 |
2018年3月20日—4月5日 | 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 | 学生 |
2018年3月20日-3月28日 | 学生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与《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经学生本人签字、学院填写针对性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送教务处 | 学生、学院 |
2018年3月28日-4月12日 | 审核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信息 | 教务处 |
2018年4月12日前 | 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并完成信息平台操作。 | 教务处 |
2018年5月 | 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 留学基金委 |
2018年6月起 | 办理派出 | 留学基金委 |
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具体要求和下载相关材料: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附件: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 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
3. 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4. 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汇总表
我校教务处
2018年2月20日
下载附件:
16615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x
下载附件:
16615附件2.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表.doc
下载附件:
16615附件3: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下载附件:
16615附件4.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项目汇总表.xls
下载附件:
16615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docx
下载附件:
16615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