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研究生新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6000元,本科生新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次只申请2021年-2022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研究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6000元,本科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次只申请2021年-2022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必须相同,攻读同一学位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请方式、材料及要求
1.申请方式
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下申请与审核的方式,需备好纸质材料,参与信息统计、材料审核等流程。
2.线下申请所需纸质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有限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4月30日。如临期,请务必于办理贷款前更换新身份证并上交最新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
(2)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学生证,请勿使用一卡通;将个人信息页和有注册章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注: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盖章环节已被取消。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模板见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要求本人用A4纸、黑色签字笔亲笔手书。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2020版)(附件4)两份。要求填写最下方个人信息并签名,不填写日期,授权书中选项不用勾选。
(6)未成年人(截至当年11月30日未满18周岁)还须提供: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手写同意书(父母双方、手写、A4纸、黑色签字笔,模板见附件5《父母双方贷款同意书》)。
申请材料按表格顺序排列,请使用曲别针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序号 |
材料 |
份数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2 |
学生证复印件 |
1 |
3 |
《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 |
1 |
4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附件3) |
1 |
5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20版)》(附件4) |
2 |
6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 |
1 |
7 |
监护人手写同意书(如需要,附件5) |
1 |
四、申请材料上报、纸质版材料审核
申请学生请认真填写“《我校2021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交至学院团委105,学院进行审核后统一提交至学校。填表时切勿更改表格中所有的设置公式及格式,同时请务必保证所有表格中学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统一性。
纸质版申请材料:
中国银行经办行将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一站式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现场审核。要求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相应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泰达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后续通知)
五、截止时间
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2:00。
六、申请材料汇总、填写贷款合同、借据
申请贷款学生在审核材料现场领取《我校助学贷款专用档案袋》(将审核成功的材料放入档案袋后自行留存,妥善保管,审核成功的材料不要再进行任意形式的更改!)。银行借据、贷款合同,待材料审核无误后进行合同签约。
七、注意事项
1.去年已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一次办理即可贷满整个学制。
2.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预科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当年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