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见《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二、奖励办法
(一)获“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
(二)获“校级先进集体”的集体给予支持班级活动经费奖励及颁发获奖证书。
三、 个人荣誉称号
1.学生申请流程
本年度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申请流程相互独立,学生不需要提交个人信息也可以申请荣誉称号。9月9日起,请学生在奖惩管理模块下的荣誉称号菜单,可点击选择可申请的荣誉称号,选择相应的荣誉称号进行填写提交,提交后可下载打印个人申请表。
四、集体荣誉称号
集体荣誉称号仍采用线下报送方式。
五、材料上报
请拟申请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同学,于9月14日16:00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并将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团委,申请集体荣誉的相关集体直接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