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奖励金申请的通知(2019届第二次)

   根据我校2013年出台的《我校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对到中西部基层就业的2019届毕业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申请制。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附件一),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同时提交单位证明(附件二)。根据往年申请情况,西部计划、我校支教团(不需要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就业中心会跟研工部直接要名单)、部分中西部地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美丽中国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项目学生均属于可申请范围,请广泛宣传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注意申请。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提交材料附件一、附件二,填写汇总表(附件三),在11月27日上午(周三)10:00前提交申请表(学院审核盖章)和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注:此次奖励仅面向2019届,2019年6月已经申请过的同学不要重复申请。


  • 附件【附件三.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xlsx】已下载
  • 附件【文件 (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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