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比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3)学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对2017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优表彰。现将相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在规定的基本学习期限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上述条件中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可破格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凡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者须填写《我校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各班班长应于4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本班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者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到软件楼112郑月阳老师处;

3.学院将完成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学校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名单,报请学校审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14

2.延期毕业、在校期间受行政纪律处分研究生不得参评,在评审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

2)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

 

 

下载附件: 15875附件1:我校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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