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奖励金申请的通知

       

         根据我校2013年出台的《我校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对到中西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申请制。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附件一),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同时提交单位证明(附件二)。根据往年申请情况,西部计划、我校支教团(不需要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就业中心会跟研工部直接要名单)、部分中西部地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美丽中国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项目学生均属于可申请范围,请广泛宣传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注意申请。

 
       请申请的同学务必于5月31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和单位证明(加盖公章)交到学院团委112办公室杨老师处,逾期不候。


        另外,今年基层就业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2017年):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附件:1.《我校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2.《申请表》;3.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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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16010附件一.xlsx
下载附件: 16010附件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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