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以及教育部规定的今后每年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内容,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度体质测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需要进行测试。(参加体育课的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参加体育课身体素质项目测试:男生:引体向上、50米、1000米,女生:仰卧起坐、50米、800米。)
2、测试指标为每人8个单项: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50米、1000米;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50米、800米。
3、学生参加测试时需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同时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在检录处刷一卡通后进入测试场地。不带一卡通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4、参加测试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须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测试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试。
5、凡因病、伤、残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学生本人填写《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体育部审核通过后可以免测。其他事由的学生须提供学院证明方可免测。修保健课的学生由体育老师统一出示证明,不需个人申请。
6、各学院带队老师请到检录处登记相关信息。
7、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按计划测试,测试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8、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促生体质健康的规定(试行)》(南发字〔2016〕107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开始,本科生参加《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规定的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审,须以上一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为必备条件 (不包括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
9、时间安排
第9周津南校区各学院具体测试时间安排
| 到场时间 | 11月11日周六 | 到场时间 | 11月12日周日 |
上午 | 8:30 9:00 9:30 9:50 10:20 停止检录 | 2017级计控267人 2016级计控296人 2015级计控251人 2014级计控207人
(共1021人) | 8:30 9:00 9:30 9:50 10:20 停止检录 | 2017级电光264人 2016级电光258人 2015级电光237人 2014级电光222人 (共981人) |
下午 | 1:00 1:10 1:20 1:30 1:50 2:00 2:00 2:30 2:30 2:40 2:40 3:10 停止检录 | 2017级法学126人 2016级法学140人 2015级法学129人 2014级法学119人 2017级材料107人 2016级材料93人 2015级材料75人 2017级哲学71人 2016级哲学63人 2015级哲学60人 2014级哲学55人 (共1038人) | 1:00 1:20 1:30 1:40 1:50 1:50 2:10 2:10 2:10 2:10 3:00 停止检录 | 2017级医学131人 2016级医学123人 2017级历史112人 2016级历史110人 2015级历史88人 2014级历史81人 2017级马列23人 2016级马列17人 2015级马列20人 2014级马列24人 (共729人) |
附件一:本科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docx
附件三: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二:本科生体质测试项目和流程以及注意事项.docx
联系电话:83660360
此通知
我校体育部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