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
经过与中国银行馨名园支行协商,定于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举行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津南校区:3月13日上午9:30-11:30(9:10入场完毕),地点大通学生中心报告厅。
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本人亲自到场签约,不得找他人代替,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同时,请务必按照通知中的“参会校区”一栏到相应校区参会,并将材料交至学院。
2.3月13日签约仪式由学院统一带队入场,集合时间:9:00,集合地点:津南大通学生中心门前。
3.学生须携带已经审核完成的所有贷款相关材料(即现场审核通过后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专用带》中的所有材料)。同时携带身份证、一卡通(原件备查)和黑色签字笔(不可用圆珠笔代替)。
4.请申请贷款的同学认真整理签约仪式材料,于3月13日签约仪式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学院团委112办公室。
编号 | 申请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 数量 |
1 |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 1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3 | 一卡通复印件 | 1 |
4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1 |
5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 1 |
6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版) | 2 |
7 | 助学贷款合同(签约现场发放) | 2 |
8 | 助学贷款借据(签约现场发放) | 2 |
| 未成年人还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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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 | 1 |
2 | 监护人手书同意书(父母双方) | 1 |
注意:1.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2.请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