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精准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制定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我校“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旨在引导学生合理设定求职目标、调整求职信念和期待,进而科学制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学生展开有效地求职行动,进而实现求职目标。通过“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引导学院(中心、所)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落到实处,鼓励学院创造全员化、全程化的就业帮扶环境,建立“一生一册”困难生求职档案,提高我校就业服务水平,最终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面向对象
我校2019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生)中,求职意向为直接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及其他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
三、开展程序
(一)学院推荐阶段(6月5日-6月11日)
1.学生填写申请表,制作求职简历和求职计划书。
2.学院结合申请人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摸底状况,对学生申请资质进行审。对申请学生展开个性化指导,帮助学生完善求职简历和求职计划书。根据评审情况推荐学生。
(二)学校审批阶段(6月11日-6月18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材料做出评审,并确认最终获得“求职励行金”的学生名单。
(三)求职行动阶段(2018年7月-2019年5月)
学生在此阶段展开求职行动,包括完善求职简历、主动参加学院学校举办的“求职励行金”专项培训或指导活动、参加企业实习、参加校园双选会和企业招聘会等。并及时在新版就业管理系统上更新求职过程记录;学院此阶段需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跟踪和指导,掌握学生求职进展,每月提交“励行金”资助学生求职进展反馈表;为每位学生配置校外职业导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为其配置生涯教练,根据学生求职意愿和求职进展组织专题培训,并优先将学生推荐给企业。
(四)行动考核阶段(2019年6月上旬)
学生提交求职总结和求职行动证明材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结合学院和校外职业导师意见对学生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发放“奖励金”;对提交虚假材料或未认真职行行动计划的学生不予通过,取消获得“奖励金”资格。
(五)总结表彰(2019年6月下旬)
举办专场总结表彰会,总结援助计划中各学院(中心、所)好的做法,分享优秀就业典型的优秀求职经验,发放求职“励行金”,并对活动开展过程中表现优秀的辅导员进行表彰。
(六)典型宣传阶段(2019年9月-11月)
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学生就业榜样和学院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资助办法
(一)进入资助名单的学生将配置一名校外职业导师和一名生涯教练,全程指导学生就业过程;
(二)进入资助名单同时行动积极的学生将得到专题求职培训和优先推荐工作的机会;
(三)进入资助名单,在求职行动阶段态度认真,行动积极,并最终成功通过考核的同学,最高将获得2000元的“求职励行金”资助。
五、材料提交
(一)各申请学生应在6月8日(周五)12:00前提交材料(包括附件一推荐表、汇总表、求职简历和求职计划书,文件需为word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并以“姓名+学院+专业”命名,发送至1511386@mail.nankai.edu.cn;
附件二: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帮扶计划申请人汇总表.xlsx
附件一+我校“求职励行金”推荐表.docx
(二)求职计划书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社团和实践经历、学习成绩等)、自我评价(兴趣、性格、能力、专业水平、优势、劣势等),求职期望(行业、地域、薪资等),求职目标(需列出比较明确的单位名称,单位的规模、业务、企业文化,目标单位的日常招聘流程和重要招聘节点,可以列多个目标单位),目标单位合理性分析(结合自我评价和求职期望给出目标实现的合理性分析)、具体行动计划(辅导员协助申请者完成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招聘会、职业人物访谈、重点能力提升等内容),字数不低于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