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共青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的精神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年度设置“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若干。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共五个类别开展评比,各单位推荐个人(集体)经资格审核均可获评该类别“提名奖”。
各类别评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附件1)。
二、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我校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科研工作者三个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教代会、工会、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和青年领头雁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团员青年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3.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选;获得过“我校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4.推荐人选(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撰写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500字以内),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可用于公开宣传。请申报人于4月6日16:00前,按照《“我校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
5.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候选人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参评展示,PPT请于公开考评会前2天发送至指定邮箱,以方便后续联系沟通,具体考评会时间群内通知。
附件: 1.2023年“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
2.“我校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5.关于我单位推荐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审查情况说明(参考)
6.“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集体)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