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B档)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理工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校外申报人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至少达到我校副教授/副研究员水平,同时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校内申报人应为达到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水平的专任教师。
3.申报人应具备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学术前沿的研究方向与规划,有能力组建富有竞争力的学术团队,并根据国家发展急需和国际学术前沿设立实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研究项目。
“百青计划”满四年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可延续支持一年。“百青计划”B档入选者培养期满须达到学校高端人才或“百青计划”A档评聘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须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评审系统(http://yinjin.nankai.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申报人请参照填写说明,客观、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各学院(单位)要统筹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人才项目实施和“一人一策”人才引育工作体系,面向全球延揽一流人才。“百青计划”坚持随时申报、集中评审的原则,在年初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以及举办“第七届国际人才论坛暨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论坛”的基础上,请各学院(单位)继续深挖“星云·人才引进数字系统”,开展猎头式引才,积极延揽校外人选。
(三)各学院(单位)要严把申报条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坚持公开竞聘、程序规范、择优选拔、宁缺毋滥。通过学术及项目评估等条件标准遴选申报人,保证入选教师的高标准、高水平,形成面向校内外和未来发展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工作安排
申报人请在6月19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经学院(单位)审核、评审、公示后,各学院(单位)于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及工作材料报送。
四、评审流程
1.学院(单位)资格初审。各学院党委要指定专人首先对申报人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学风、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也包括对申报人的言论(含网络言论)和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人学术观点进行审核把关。各学院(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2.学院评审。
3.应充分发挥“百青计划”聚引人才的导向,严把遴选标准,坚持引育并举、以引为主、宁缺毋滥。
4.申报人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以进入学校外审环节计),若前次申报后取得突出业绩,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学校推荐资格、具备成为国家级人才条件的,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后方可再次申报。
为发挥“百青计划”的引才作用,进入校级答辩但未入职(或2021年6月1日以后入职)的外校、海外人选可不受重复申报限制。
5.申报人根据专业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5个领域中选择1项,学院对领域进行把关确认,学校根据领域分别评审。
6.各单位应做好公示。学院遴选结果应在学院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三天,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五、咨询方式:
郭老师:022-85358228;guoyufei@nankai.edu.cn